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26-2027年招标辅助及会议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CZ12-FW4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26-2027年招标辅助及会议服务项目 已审批,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将一部分招标辅助性服务工作及会议服务工作委托给第三方完成。
2.2 招标范围
2.2.1 标包1:招标辅助服务(北京区域)
①招标文件发售:招标项目公告发布;招标信息咨询;资格核对;核对发售费用;发放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管理;解答项目疑问;发售结束处理;发售记录与反馈。
②评审专家接待:评审专家接待:专家邀请与确认;住宿和交通安排;会议安排;接待服务;费用管理;应急处理。
③评标(含远程评标)现场支持:评标会议准备;评标现场布置;设备设置;基础技术支持;远程评标支持;现场技术问题处理。
④招标业务数据统计:招标数据收集、整理、录入;定期形成周、月、季度、年度报表;统计分析报告涉及的基础数据统计;监测招标业务数据等。
⑤招标资料归档:招标资料收集、整理、装盒、录入;归档台账登记;归档资料移交。
⑥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招标辅助工作。
2.2.2 标包2:招标辅助服务(北京区域外)
①维护、同步招标项目整体流程节点至招标管理辅助信息系统(BA系统)。
②协助项目经理进行评审专家抽取、请假、专家履职评价等工作。
③协调项目评审会议时间和地点,调试设备、准备评审材料等。
④招标项目数据的收集、整理,定期形成统计报表、数据检测等。
⑤收集项目各类资料,整理、分类、排序、录入、校验,完整归档。
⑥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招标辅助工作。
2.2.3 标包3:会议服务
①前台咨询:前台的日常接待工作,邮件、信函、报刊的收转发、记录、整理工作,前台区域内的卫生,设备及器材的检查报修,前台危害因素辨识及安全检查工作。
②会议服务:各级会议服务及接待工作、礼仪服务,会议室预订、环境卫生、设备及器材的检查报修,管辖区域内危害因素辨识及安全检查工作。
2.3 项目预算
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2848.80万元(含税),其中:
标包1:本标包预算金额为1540.80万元(含税);
标包2:本标包预算金额为849.60万元(含税);
标包3:本标包预算金额为458.40万元(含税)。
2.4 服务地点
标包1:北京市(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标包2: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标包3:北京市(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按年签订,如因业务调整或承包商合同期内考核不达标,则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继续签订合同,遇到公司重大变革及时解约。
2.6 标段(标包)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包:
标包1:招标辅助服务(北京区域),标包内容见2.2.1。
标包2:招标辅助服务(北京区域外),标包内容见2.2.2。
标包3:会议服务,标包内容见2.2.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经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成立日期晚于2025年1月1日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与本标包类似的服务业绩,如招标辅助或采购辅助或会议服务等,合同服务期限须6个月(含)以上。
证明材料:至少应提供项目合同及结算发票扫描件等。
3.4 信誉要求(以下内容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以下内容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1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为准,须提供网站截图)。
3.4.2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为准,须提供网站截图)。
3.4.3 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为准,须提供网站截图)。
3.4.4 开标当日未被*(https://*)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4.5 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blacklist)。如投标人在评标和定标阶段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如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招标人不得与其继续签订合同。
3.5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1年(含)以上与本标包类似的服务项目管理经验,如招标辅助服务或采购辅助或会议服务等,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项担任过相关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
证明材料:至少应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扫描件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简历等。
3.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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