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8年成品油水路运输服务
承运商(内河)入围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2026-2028年成品油水路运输服务承运商(内河)入围项目(二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销售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销售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服务项目:2026-2028年成品油水路运输服务承运商(内河)入围项目;
主要为仁和、和孚油库及部分水上加油站提供配送服务。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立项、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销售分公司
2.2 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中国石油浙江销售公司范围内的油库入库油品的成品油内河二次水路运输,本项目拟入围承运商3家。
2.2 服务期限:三年(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2.3 服务项目:服务地点:浙江省境内、江浙沪流域。
2.4项目预算:6000万元(含税)。
2.5 服务质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 项目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标段
R否
投标人必须具备在评标时有效期内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长江中下游干线及其支流省际成品油船运输。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根据提供的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资产总金额小于负债总金额的,或者无法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 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提供累计运量1 万吨的成品油内河运输运输业绩。运量计算依据文件为提供1、合同(或协议)加对应发票 或 2、协议加对应结算单 。
3.4 信誉要求:
①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 开标当日未被*(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 开标当日未被*列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销售分公司“三商”黑名单。
3.5 船舶要求:
① 投标人使用船舶需为投标人自有产权,内河船只载重吨位为450-510 吨(含),【“吨”是指每只船舶的载重吨】,船龄在18 年(含)以下,且船体结构为双壳。
② 各投标人至少提供7条以上船舶。船舶资料需附船舶营业运输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船舶舱容检定证书。
3.6 其他要求:
3.7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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