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二公司2026-2027两年度50T汽车起重机集中租赁服务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GS-2025FW-ZB122
1.1本管道二公司2026-2027两年度50T汽车起重机集中租赁服务框架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100%自筹。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控制价为905.20万元,中标后,合同份额计划分配如下:
| 中标单位数量 |
合同份额 |
合计 |
|||
| /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第4名 |
|
| 4 |
32.00% |
28.00% |
23.00% |
17.00% |
100.00% |
| 3 |
40.00% |
33.00% |
27.00% |
/ |
100.00% |
| 2 |
55.00% |
45.00% |
/ |
/ |
100.00% |
如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或在核实中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2框架招标结果执行原则:(低价格)
1.2.1从车辆满足条件的响应服务商中按照价格从低到高顺序进行优先派单的原则。
1.2.2服务商累计拒绝接单达到三次,取消与其合作。
注:上述表格描述解释:按中标候选人排名所占百分比,作为合同份额分配。例:中标人为2家,第一名占份额为55%,其合同额=投标价*55%。
项目概况:为满足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国内各施工项目50T汽车起重机租赁服务,拟进行50T汽车起重机集中租赁服务框架招标;
招标范围:
50T汽车起重机,车龄最高不超过8年。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两年);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其 他:详见招标文件。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车辆租赁资质并能开具车辆租赁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3.3 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4年,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 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招标范围要求的车辆租赁业绩。业绩要求提供租赁合同、结算发票。
3.5 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取消投标人资格或禁止准入。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
3.6 其他要求:汽车起重机(50T)≥6台,车辆必须自有,提供车辆清单(车辆清单要求的内容缺一不可),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购置日期。提供行驶证、驾驶证、Q2证、车辆保险单(交强险及商业险)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驾驶员驾龄不低5年,年龄不超55周岁。
3.7 如有效投标人少于4家,将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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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