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82]BW[GK]2025007
项目名称: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98,500.00元
采购包1(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898,5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98,5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 校园绿化、保洁、 水电维修等物业管理服务 | 1(项) | 否 | (一)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水电设施设备管理 2、卫生保洁管理 3、土建等零星修缮及其它事务 4、绿化养护;等 (二)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1、物业公司总体要求 2、水电服务要求: 3、卫生保洁要求 4、土建等零星修缮及其它事务要求 5、绿化养护要求;等 详细内容请查看采购项目参数清单的技术参数要求及主要内容。 | 898,500.00 | 物业管理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进场,服务期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