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汕头港广澳港区三期工程一阶段施工第三标段(突堤码头Ⅰ阶段附属设施)项目龙门吊租赁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汕头港广澳港区三期工程一阶段施工第三标段(突堤码头I阶段附属设施)龙门吊设备租赁服务,招标单位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龙门吊设备租赁服务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汕头市濠江区汕头港的广澳港区内,距澳头收费站30Km。建设内容为突堤南侧直立岸壁长度800m、斜坡堤连接通道、6万m²后方场地;相应的道路面层、水电等配套设施,外围堰(包括突堤西侧斜坡堤连接通道、突堤东侧南围堰)、临时围堰(包括突堤东侧北段临时围堰、分隔围堰)等。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龙门吊(起重能力≥30t,跨度35m,吊高≥32m)2台,具体项详见下文及工程量清单。
2.2.2交付时间:2025年12月25日,具体以招标单位施工计划为准。
2.2.3交付地点:汕头港广澳港区三期工程一阶段施工第三标段
(突堤码头I阶段附属设施)项目经理部,具体时间以招标单位通知为准。
2.2.4履约保证金:无
2.2.5 支付条件:按月支付,每月末乙方将当月租赁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出具的计量单、工程量统计表、现场签证单等)交于甲方审核完毕后;甲方按照审核确认属于乙方当期完成租赁时间的部分,并按100%支付比例支付。
2.2.6最高限价:元
2.2.7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最大中标能力为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许可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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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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