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4京港澳高速长沙广福至株洲王十万(朱亭)段扩容工程CZTJ-2标项目经理部变压器及线路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103-JSJC-2025-083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4京港澳高速长沙广福至株洲王十万(朱亭)段扩容工程CZTJ-2标项目经理部,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三分中心组织,资金来源为项目自筹,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G4京港澳高速长沙广福至株洲王十万(朱亭)段扩容工程CZTJ-2标项目工程概况为:G4京港澳高速公路是一条首都放射型国家高速,是连接北京、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珠海、香港、澳门等南部重要城市的高速公路是重要的公路南北交通大动脉,也是湖南省最重要的交通主动脉。本项目位于长株潭都市圈,起于G4京港澳高速广福互通北,经长沙县、浏阳市、株洲市荷塘区、芦淞区、渌口区、醴陵市、衡阳市衡东县,在朱亭互通南接回G4京港澳高速,全长143.941km。 我部承担G4京港澳高速长沙广福至株洲王十万(朱亭)段扩容工程项目CZTJ-2标段,全长14.44km,里程桩号K1485+440-K1499+880。主要工程包括路基7段12.402km;主线桥梁2.003km/7座,其中捞刀河大桥为主跨103m系杆拱;设火炬互通一处,桥梁长度5.331km/19座;设春华服务区一处,桥梁长度0.382km/2座,合计桥梁总长7.716km。
2.2 招标内容
详见附件1《设备需求一览表》。
2.3 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采购管理规定》(中国铁建供应链〔2024〕151号)。
2.3.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含电力工程施工资质等。
3.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投标的单位视为自动弃权。
3.5生产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变压器及线路安装能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提供变压器安装方案。
3.6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2023及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相关三张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2025年注册的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7质量保证能力:质量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招标方要求。近一年内无行政监管部门取消资质或勒令停产等通知通报,无质量投诉等情况。
3.8供货业绩:提供至少1份2023年1月至今同类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2025年注册公司可不提供。
3.9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3.10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