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厂葡萄花油层北部芳10-20-芳2-34井区可控自聚集胶粒复合深调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FWGK5514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随着开采的持续,油藏中的油水分布和生产中的主要矛盾均发生了很大变化,油田进入高含水开发期,水驱挖潜难度大,常规措施潜力小,迫切需要探索提高采收率新技术,预计实施7个注入井组可控自聚集胶粒复合深调。计划招标具有生产、研发能力的施工单位承担。
2.2 招标范围:八厂葡萄花油层北部芳10-20-芳2-34井区可控自聚集胶粒复合深调,开展7口(暂定)注入井可控自聚集胶粒复合深调现场注入。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八采油厂。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1900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1个标段:八厂葡萄花油层北部芳10-20-芳2-34井区可控自聚集胶粒复合深调。
2.7其他:/。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要求投标人须为合格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投标人须承诺:(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施工(作业、服务)现场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的施工(作业、服务)设备等施工(作业、服务)资源,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资源配置保持一致。否则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由此导致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追诉权。(2)施工质量要求:①按方案设计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场注入施工,做到安全环保无问题;②现场数据资料录取齐全准确,记录清晰。满足以上2条要求,视为合格,支付应结算总金额的40%。(3)措施效果观察期(本项目措施效果观察期为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8个月),质量要求:①完成技术总结报告,总结分析准确到位;②以大庆油田A2数据库数据为基础,计算措施后增油量,若截至措施效果观察期满之前平均1口注入井连通所有油井的累计增油量达到1460t,则支付应结算总金额的60%;若截至措施效果观察期满平均1口注入井连通所有油井的累计增油量未达到1460t,则结算金额按完成比例支付,结算金额计算公式为:实际总增油量/(实施总注入井数×1460t)×应结算总金额的60%。(4)最终结算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单井实际注入量不得超过单井设计量,若超出单井设计量,不计入合同价款。若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合同标的金额,按实际结算金额进行结算;若实际结算金额高于合同标的金额,按合同标的金额进行结算。(5)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4药剂质量证书与检测报告:投标人所使用的配套药剂需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产品合格证。投标时提供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产品合格证原件扫描件,(非自产药剂需同时提供购买合同原件扫描件)。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5.2被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将被否决投标。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被列入“三商"黑名单的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井下作业企业资质证书或中标单位所在地公司井下作业单队施工准入许可证书。如涉及到企业及其队伍更换资质证书过渡期问题,应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相关文件为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涉及到企业及其队伍更换资质证书过渡期问题不能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应以集团公司文件或中标单位所在地公司主管部门(井控和工程技术资质管理领导小组)书面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3.7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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