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2026年度风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JT22-FK083-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和《塔里木油田公司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油气工艺研究院所属的在新疆区域的风电项目(含配储)开展相关项目咨询、方案概念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相应的勘察测量、前期实验研究等前期工作等。具体项目工作以招标人的书面委托书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区块招标内容包括新能源项目、大基地等规划和风电项目(含风光项目)、独立储能(仅限电化学储能)项目相关的项目咨询、方案概念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相应阶段的勘察测量、前期试验研究服务等。本次招标不含电力系统接入设计,该工作按照招标管理等有关规定另行选商。本合同为年度合同,在合同期内存在多个新能源项目实施情况,也存在没有项目的情况,具体项目实施以委托书为准。
2.3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
新疆区域。
2.5标段(标包)划分: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事业单位仅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明)。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证照原件扫描件。
3.1.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资质证书的扫描件。
3.1.3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为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截图,评标现场进行核实。
3.2人员要求:
无。
3.3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年度框架合同以开工通知单或任务委托书等下达时间为准),具有风电(≥50万千瓦)工程设计(可研或初步设计等)业绩1项;独立储能(仅限电化学储能)的工程设计(可研或初步设计等)业绩1项。
业绩提供依据: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签章页等扫描件)或者业主证明;提供至少一张与合同项对应的结算发票。
3.4.设备(装备)要求:
无。
3.5. QHSE 要求:
无。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3.6.1、3.6.2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现场查询3.6.3、3.6.4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