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GP25S-BID09-083
本服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东方物探长庆探区行政区划包含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共5省区;该区域南部属于黄土山地区,北部属于农田草原区。地震勘探项目施工过程中需外雇大中型运输车辆拉运震源、钻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拉运节点仪器、大小线、电瓶、采集站等采集设备,拉运炊事用具、床、床垫、炮线、劳保、小油品等生产生活物资。
本次货物运输服务招标主要是为长庆物探分公司和辽河物探分公司2026-2027年度的地震采集项目货物运输服务选定分包商。本项目需调派平板拖车、仓栅式货车等大型运输车辆用于2026-2027年度长庆物探分公司和辽河物探分公司地震勘探项目震源设备、地震采集设备和营地搬迁设备物资的运输。要求可随时调派核载吨位17-35吨的仓栅式货车、准牵引总质量40吨的平板拖车和其他类型货运车辆前往国内各地拉运设备和物资,并按项目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满足勘探项目货物运输需求。
运输时间和地点根据长庆物探分公司和辽河物探分公司项目施工地和东方地球物理公司配置设备存放地点确认,运输里程按百度、高德地图货车点对点查询推荐最短路线里程计算,特殊情况改变路线需向使用单位主管领导说明原因并报备,以仓栅式货车核定载质量,平板拖车准牵引总质量为结算依据,全包干费用。结算费用=车辆重载行驶里程*车辆核定载质量或准牵引总质量*元/吨.公里。
本次货物运输服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单价。预计总金额1900万元(不含税)。
依据长庆探区地震勘探项目部署规划,2026-2027年长庆物探分公司年三维工作量均在2600km2,力争3000km2。辽河物探分公司2026-2027年预计部署500km2(三维)+800km(二维)。
长庆物探分公司2026年预算金额600万元,2027年预算金额600万元;
辽河物探分公司2026年预算金额350万元,2027年预算金额350万元。
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中标人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情况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
2.2 招标范围:东方物探长庆探区2026-2027年地震勘探货物运输服务框架招标项目。本项目要求中标人可随时调派核载吨位17-35吨的仓栅式货车、准牵引总质量40吨的平板拖车和其他类型货运车辆前往国内各地拉运招标方的地震勘探项目震源设备、地震采集设备和营地搬迁设备物资,并按项目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满足勘探项目货物运输需求。
(1)服务地点: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施工地。
(2)服务内容:东方物探长庆探区2026-2027年地震勘探货物运输服务。
(3)服务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4)付款方式:中标人提供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5)计价方式:采用固定单价的计价方式,按元/吨.公里(不含税)的方式;
结算费用=车辆重载行驶里程*车辆核定载质量或准牵引总质量*元/吨.公里。
(6)报价方式:百分比报价(按照招标控制价报下浮率)。
(7)中标执行价格方案:执行中标人各自投标报价。
(8)最高限价:
| 序号 |
承运里程 |
价格 (元/吨.公里) |
说明 |
| 1 |
0<运程≤100 |
0.99 |
不含税、全包干费用 |
| 2 |
100<运程≤200 |
0.68 |
不含税、全包干费用 |
| 3 |
200<运程 |
0.37 |
不含税、全包干费用 |
说明:最高限价为不含税价格。运输价格为全包干价,含车辆保险费、车辆维修保养费、过路过桥费、油料费及司乘人员食宿费、货物运输损失保险费等。投标人报价高于控制价的,否决投标。
(9)适用范围:本次招标结果适用于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2026-2027年度长庆探区地震采集项目货物运输服务。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等)。
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 营运车辆提供《道路运输证》,营运证主证和副页必须齐全,编号必须相同,齐缝章必须相合,填写的内容必须一致,或提供电子版《道路运输证》截屏。《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上所载的经营范围与实际提供的道路运输服务相符。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能转包和分包。
3.3、设备要求:
(1)投标人具有实际控制权使用年限10年之内准牵引总质量40吨重型半挂牵引车(平板拖车)不少于2台、核载吨位17-35吨仓栅式货车不少于3台,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协议车辆提供合同、协议和《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提供的平板拖车、仓栅式货车大型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要求,必须具备行驶证、保险费(车辆保险)等证件,且凭证齐全有效,并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按期检(审)验合格。投标方必须承诺能随时提供满足项目货物运输需求吨位的运输车辆。
(2)自建车辆生产商提供自建证明,购置车辆提供对应购置发票扫描件,租赁车辆提供完整的租赁合同扫描件(租赁期包含本框架服务期限)。
(3)提供的车辆状况良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要求,必须在使用年限及检验有效期内(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提供服务的车辆清单,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购置日期以及对应的机动车行驶证等。
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扫描件,相关证件内容与车辆明细表中车辆相符。模糊不清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4)运输车辆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监控终端,运输车辆应当安装具有智能监控报警技术的监控装置。(提供清单和安装相关证明扫描件)。
3.4、业绩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1日期间公路货物运输服务相关业绩。(2)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对应相应合同及结算发票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标的物页、合同明细、签章页。(3)模糊不清或不是公路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的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3.5、财务要求:(1)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或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2)若投标人新成立不足1年,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当年财务报表,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
3.6、信誉要求:(1) 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各类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 投标人未受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淘汰、投诉或列为黑名单的。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未被暂停投标(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4)投标人未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或纳税信用等级不为D。(5)投标人不存在以往合作中履约记录不良或根本性违约,未与招标人或其所属单位发生诉讼仲裁纠纷的。(6)投标人未发生较大以上质量事故。(7)投标人未发生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8)投标人未被媒体或网络负面报道,产生不良影响的。(9)投标人未发生重大诉讼或仲裁(涉及金额占该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含)的) 。
3.7、其他要求:(1)潜在投标人涉及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严重违约、重大诉讼或仲裁等履约风险,状态仍未消除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2)潜在投标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与招标人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基层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及其亲属存在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3)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4)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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