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6年便携式固定式气体检测仪检定项目
项目编号:CQYT2511-FWZBGK201-CPMC3095-B11046950395699-1835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6年便携式固定式气体检测仪检定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及政府计量检定规程和管理制度要求,开展气体检测仪年度检定,并出具检定报告。项目估算金额1200000.00元。(是否含税:☐含税 ☑不含税,其他说明: / )
2.2招标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及政府计量检定规程和管理制度要求,对第三采气厂各类气体检测仪开展年度检定,并出具检定报告。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标段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计量检定规程和管理制度要求,开展气体检测仪年度检定,完成4300个气体检测仪探头校检,并出具检定报告。
2.5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生产现场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授权检定项目应包含可燃气体、电化学氧测定仪、硫化氢、一氧化碳四项内容。同时具有有效的可燃气体(JJG693)、氧分析仪(JJG365)、硫化氢(JJG695)、一氧化碳(JJG915)四项检定装置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6人:
(1)项目负责人1人,持有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
(2)技术负责人1人,持有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及检验检测、测量、计量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并且在本行业领域工作8年以上(以注册计量师证书授予时间计算);
(3)安全负责人1人,持有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cx.mem.gov.cn)
(4)检定人员不少于3人,须持有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一级或二级)。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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