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气东输2026年-2028年生产车辆运输服务和驾驶服务框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西气东输2026年-2028年生产车辆运输服务和驾驶服务框架项目项目编号:TC25870C8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西气东输所属各单位以及各股权单位所辖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广东省等地区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为西气东输所属各单位以及各股权单位所辖区域提供生产车辆运输服务及驾驶服务。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所属各单位以及各股权单位实际需求提供相应数量的运输服务车辆及驾驶服务人员。后续随着招标人区域化改革、生产车辆报废等情况,预计会调整生产车辆运输服务和驾驶服务需求量。资金来源:车辆运输费。
西气东输2026年-2028年生产车辆运输服务和驾驶服务框架项目
标段编号: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11-25 18: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2-01 18: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12-16 09: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2.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为西气东输所属各单位以及各股权单位所辖区域提供生产车辆运输服务及驾驶服务。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所属各单位以及各股权单位实际需求提供相应数量的运输服务车辆及驾驶服务人员。后续随着招标人区域化改革、生产车辆报废等情况,预计会调整生产车辆运输服务和驾驶服务需求量。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年度6484.94万元(含税),其中生产车辆运输服务费4682.14万元(含税9%),生产车辆驾驶服务费1802.80万元(含税6%)。
2.2 招标范围
西气东输生产车辆运输服务及驾驶服务。 生产车辆运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车辆的提供、维修维护保养、车辆年检及保险、服务车辆的日常运行管理、安全管理、驾驶员考核与培训管理、交通安全事故处理、车辆档案的建立及管理等工作。 投标人全面负责招标人生产车辆驾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调度、车辆信息数据采集录入发布、车辆的日常运行管理、驾驶员日常管理、安全管理、交通事故处理、车辆户籍与技术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协助开展车辆维修维护保养、年检及保险管理、报废处置等工作。
2.3 服务地点
西气东输所属各单位以及各股权单位所辖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广东省等地区。
2.4 框架有效期
本项目框架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体服务期限以中标人与各服务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
2.5 标段划分
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如为事业单位,仅需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同等)和现金流量表(或同等)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车辆运输服务或车辆驾驶服务或车辆租赁服务类似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可提供总公司或上级单位签订的有效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但需提供业主出具的其作为合同执行方的盖章证明资料。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否决。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3.5.5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3.6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所服务各单位要求,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其他服务工作,需满足项目管理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7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
3.8 其他要求
3.8.1本项目包含三个合同签约主体,分别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管网集团(新疆)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3.8.2如中标人为分支机构,可由总公司或上级单位签订合同并出具发票。
3.8.3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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