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中铁房地产集团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就2025-2026年活动物料及宣传物料制作服务年度框架协议进行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2025-2026年活动物料及宣传物料制作服务年度框架协议
2.1.2采购人名称:中铁房地产集团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2.1.3采购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湖秀二路22号附201-215号
2.1.4采购人联系方式: 陈明 电话13880786836
2.1.5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中铁房地产集团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三个项目,为186MALL项目、北湖邻里中心项目和西派浣花项目提供活动物料及宣传物料制作、安装、维护及拆除、宣传及活动物料美化深化延伸、活动方案落地执行等全流程服务。
2.2招标内容:
2.2.1采购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报价清单》。
2.2.2采购方式:采用招标采购方式。
3. 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广告制作、展览展示、图文设计等相关内容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服务能力: 拥有稳定的设计、项目及执行团队; 近三年具备不少于3个同类服务成功案例;具备从设计、制作到现场安装的全流程执行能力; 能提供7x24小时应急服务,并满足紧急任务时限要求。
(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履约信用:竞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黄、黑的供应商,不接受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5)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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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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