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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油田公司2026-2027年客运送班车集中入围招标

塔里木油田开发2025-2027年环保罐服务框架协议

招标编号:ZY25-XJT05-FK056-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由塔里木油田公司开发事业部负责实施的新钻井,钻井过程需要在生活区污水池、主放喷池分别使用环保罐,部分井副放喷池需要使用环保罐,特殊紧急情况下需要使用环保罐,每口井使用的环保罐数量在3-8个不等,环保罐的材质为钢结构环保池。本项目为开发事业部2025-2027年新开钻井提供全井环保罐服务,预计实施新井300口。

2.2招标范围:

塔里木油田公司开发事业部负责实施的项目,为约300口新上钻井提供环保罐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环保罐,环保罐按容积分2种型号:100方,主要用于生活污水池、副放喷池、应急池;130方,主要用于主放喷池。

(2)负责本项目下环保罐的运输、安装及拆卸。

(3)负责环保罐安全运行所需的所有工作。

具体工作量以合同期限内甲方实际部署井数为准。

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5服务地点:新疆省巴州地区、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喀什地区等开发事业部负责实施的钻井项目。

2.6标段划分:●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至少1井次环保罐服务业绩。

上述环保罐服务业绩种类包括,环保罐制作、环保罐拉运及环保罐安装。

资料提供形式:(1)业绩清单(应包含服务项目名称、服务时间、作业内容及相应环保罐规格数据);(2)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工作量签证单;(4)工作量签证单对应的结算发票。

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3.3人员要求:

3.3.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安全员至少1人。

3.3.2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工作人员至少1人,具有钻完井现场环保罐服务工作经历至少1项。

资料提供形式:(1)人员清单(应含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工作年限等信息);(2)提供承诺书:对现场人员的工作经历进行承诺(加盖公章);(3)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缴费时间:2025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

3.4设备要求:

3.4.1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0套完整的环保罐组(一套完整的环保罐组应包括8个环保罐,其中:容积100方及以上的环保罐7个、容积130方及以上的环保罐1个)。

3.4.2拟投入本项目的环保罐应具备防腐蚀、防泄漏功能。其中,放喷罐还应具备耐高温(耐温1600℃及以上)功能。

3.4.3投标人在本项目作业现场就近区域设有环保罐服务支撑点或承诺自中标之日起3个月内建设完成。

3.4.4投标人具备或承诺具备每7天增加提供1套环保罐的服务能力

资料提供形式:(1)设备清单(应含环保罐数量、规格等数据);(2)环保罐及其铭牌的照片;(3)环保罐使用的防腐、耐温涂料出厂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报告。(4)提供环保罐服务支撑点清单或承诺自中标之日起3个月内建设完成的承诺书;(5)承诺具有7天/套环保罐制作能力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3.5QHSE要求:

3.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3.5.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6.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网络截图。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3.9.1被依法或依规暂停或者取消市场或者交易资格;

(以评审委员会对“三商黑名单”“失信行为信息”及资源库现场查证结果为准)

3.9.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3.9.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3.9.4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日止)发生重大质量、健康、安全、环境责任问题(事故);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采购人出具的有关文书为准);

3.9.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7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日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若有)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资料提供: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3.9.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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