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人民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经理部
混凝土制品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4(2025)-GSRMYY-WZCG-137
1.招标条件
甘肃省人民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建设项目名称)已由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以施工许可证编号:6201712025102101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省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及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甘肃省人民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混凝土制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
2.1项目概况
甘肃省人民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位于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区(县)。合同金额3.26亿元,合同工期36月,开工日期:2025年9月,竣工日期:2028年9月。主要工程:甘肃省人民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包含甘肃省人民医院新区分院医疗综合楼(550床)、锅炉房、液氧站、高压氧舱、垃圾站、污水处理站等,总建筑面积约54590平方米,其中地上约44307平方米,地下约10283平方米。
具体如下:医疗综合楼为1栋地上12层、地下2层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面积52400平方米(地上42717平方米,地下9683平方米)。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
高压氧舱为1栋地上1层、地下1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公共建筑,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地上500平方米,地下300平方米)。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
锅炉房为1栋地上1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公共建筑,建筑面积690平方米。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
液氧站为1栋地上1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公共建筑,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
垃圾站为1栋地上1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公共建筑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
污水处理站为1栋地下1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物资【2024】68号);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厂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建筑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及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3年10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2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2年(2023年10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供货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④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⑤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⑥在国家、行业以及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⑦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⑧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⑨不接受被列入《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中的投标人参与投标;(8)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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