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广东铁塔2026-2027年杆塔专业代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ZB-2025-2244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铁塔基础、钢结构主体、塔上设备、维护平台、拉线及地锚、天线支撑体,爬梯、馈线桥架、避雷针、禁航灯及其它附属设施等的专业巡检和专业整治工作,以及塔上设备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巡检,塔体(含平台)、塔基底座(含法兰、深埋地基等)、连接件等附属物件、天线或美化罩挂载物(含天线、广告牌、智联设备等)、防雷接地等隐患排查整治,局部防腐防锈处理、局部螺母螺栓更换,恶劣天气后的现场检查,基础数据测量等相关工作;与铁塔相关的上站随工及配合;铁塔资源数据和维护资料管理、应急处理、应急通信保障等。
1.2预算金额:预估采购金额约为26678.24万元(不含税),29205.75万元(含税),具体以实际发生结算为准,本合同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签订金额。
1.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起2027年12月31日。(1)杆塔代维服务: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2)杆塔专业化维修整治服务:自“广东铁塔2025年杆塔专业化维修整治服务补充采购项目”合同到期或份额使用完毕之日(以先到者为准)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1.4实施区域:广东省21个地市。
★1.5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6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折扣系数为85%,投标人投标折扣系数高于最高投标折扣系数,其投标将被否决。
1.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7个份额,中标人数量为7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及分配原则如下。
| 综合排名 |
份额 |
中标份额 |
预估不含税金额(万元) |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实施区域 |
| 第一名 |
份额一 |
17.7% |
4717.09 |
5165.49 |
广州A(从化区、白云区、花都区、越秀区) 佛山B(三水区、高明区、南海区) 惠州B(惠阳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惠东县、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河源、汕尾 |
| 第二名 |
份额二 |
16.0% |
4272.02 |
4685.16 |
深圳C(龙岗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坪山区、大鹏新区) 东莞A(南城区、莞城区、东城区、万江区、高埗镇、石碣镇、松山湖区、大朗镇、大岭山镇、寮步镇、东坑镇、茶山镇、石龙镇、石排镇) 江门、肇庆 |
| 第三名 |
份额三 |
14.9% |
3961.99 |
4333.57 |
佛山A(顺德区、禅城区) 惠州A(博罗县、龙门县、惠城区) 清远、湛江 |
| 第四名 |
份额四 |
14.2% |
3779.61 |
4135.11 |
广州C(海珠区、荔湾区、番禺区、南沙区) 韶关、中山、阳江 |
| 第五名 |
份额五 |
13.6% |
3637.68 |
3994.72 |
深圳A(宝安区、光明区、龙华区) 东莞B(道滘镇、洪梅镇、厚街镇、沙田镇、中堂镇、望牛墩镇、麻涌镇、虎门镇、长安镇) 揭阳、潮州 |
| 第六名 |
份额六 |
12.4% |
3315.24 |
3615.97 |
广州B(增城区、黄埔区、天河区) 汕头、珠海、梅州 |
| 第七名 |
份额七 |
11.2% |
2994.61 |
3275.73 |
深圳B(福田区、南山区、罗湖区、盐田区) 东莞C(常平镇、横沥镇、企石镇、桥头镇、凤岗镇、黄江镇、清溪镇、塘厦镇、谢岗镇、樟木头镇) 茂名、云浮 |
| 合计 |
100% |
26678.24 |
29205.75 |
/ |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2.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2)项要求:
(1)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要求:
①须提供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资质证书扫描件。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和延续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杆塔安装、杆塔拆除、杆塔修理、杆塔更新改造整治、专业杆塔维护类),同类项目业绩累计含税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证明材料要求:
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每个合同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5%(单项合同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5%,框架合同提供不低于订单总金额的5%)的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每个合同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5%(单项合同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5%,框架合同提供不低于订单总金额的5%)的对应合同结算凭证(如银行电子回单、银行电汇凭证、系统支付依据、汇票)扫描件。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对应业绩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下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结算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
3)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下达订单,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①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框架合同下的平台订单截图+采购方盖章的订单清单(建议同时提供可编辑的Excel格式的订单清单上传至大附件);订单清单应包含框架合同名称、框架合同编号、订单编号、订单含税金额、订单时间、含税汇总金额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
②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平台订单截图(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
4)若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为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5)合同内容如为采购杆塔包安装(货物类合同)的,按合同金额(合同金额认定标准按上述第4)点原则计取)的20%计取同类项目业绩累计金额。合同内容为综合基站代维并包含杆塔代维的且无法区分杆塔代维金额的,按合同基站代维部分金额(合同金额认定标准按上述第4)点原则计取)的10%计取同类项目业绩累计金额。如包含非同类产品内容,仅计取合同/订单中同类产品内容对应金额,需剔除非同类产品内容的金额。
2.4 三类安管人员要求:
(1)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该人员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该人员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证明材料要求:
①须提供以上三类安管人员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包含身份证正反面、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2025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证企相符的资格证书。如拟派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协议(或劳务合同);如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②三类人员须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不允许复用,若复用,则其应答将被否决。
2.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下属地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7)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施工类或代维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广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信誉承诺函》。
2.6 控股管理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2.7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转包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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