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公司农业公司大米包装物制作服务(第二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025100155FW0147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提升振兴服务分公司大米品牌的认知度和品牌形象,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规范大米包装物采购管理,助力公司农产品规模化、品牌化战略推进。 根据《辽河油田公司招标管理办法》(中油辽字〔2024〕85号)相关要求,现对振兴公司农业公司大米包装物制作服务(第二批)项目进行招标。资金来源:成本;项目计划文号:振计便字[2025]第12号;项目估算:114.15万元(不含税)含税金额:128.99万元,税率13%。
招标范围:加工制作主要包括1、5kg真空内膜袋 (228+78*445)BOPA15/PE130 180000条;2、1kg真空内膜袋110+50*315)BOPA15/PE85 100000条;3、辽河谣蟹田大米平顶塑料提手箱 (290*115*200)内装1kg*5盒(112*58*190)三层瓦楞E楞纸板400g白卡/160高强瓦楞/200牛卡纸 20000套;4、周转箱5kg*4 340*225*325 45000个;5、辽河谣5kg245+95*510 180000条。6、螃蟹箱4+2 5000个;7、柿子箱4+2,印刷加白,纳米等离子,哑膜,触感膜,局部起凸uv磨砂,激光膜电化铝,深压文表面凹凸立体图案,材质博汇300金卡膜银纸,A级牛卡纸,高强度瓦楞纸(360*240*185)10000个。
招标人负责的工作内容:招标人负责对各类农产品包装物质量、数量及送货时效性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标段(标包)划分: 无。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实施地点:盘锦大洼地区。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5.1主要技术标准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甲方要求,并达到国家颁发的检查规范和标准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油田公司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严格执行:
GB/T 17858.3—2020《包装袋 术语和类型》
GB/T8946—2013《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
GB/T 6543 - 202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 13024 - 2023《箱纸板》
GB/T 10004 - 2020《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GB 9685 - 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806.7 - 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2.5.2质量标准
(1)材料标准:
纸张:符合GB/T 13024标准
瓦楞纸板:符合GB/T 6544标准
塑料薄膜:符合GB/T 10003标准
油墨:食品级环保油墨,符合GB 9685标准
(2)印刷与表面处理:套印精度(≤0.1mm);墨层附着力(百格测试≥4B);表面处理(覆膜:无气泡、无起皱;UV:硬度≥2H;触感膜:均匀细腻,无划痕。)
(3)结构与成型:模切精度(±0.5mm);粘合强度(≥500N/m);箱体抗压(≥1500N)。
(4) 真空袋特殊要求:热封强度(≥30N/15mm);真空度(≤1kPa);耐穿刺性(≥8N)。
2.5.3验收标准
(1)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偏差≤±5mm
(2)外观:封口平整无褶皱、无污染、无破损、图案位置正确。
(3)物理性能:封口强度、跌落测试。
(4)特殊项目:真空度、密封性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法人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要持有符合投标要求的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持有印刷经营许可证。
3.3关键岗位人员及设备
此项目应投入的管理人员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平面设计人员1人、操作人员1人。
(对以上人员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投标当月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需提供订箱机、打捆机、双色印刷圆压圆各一台(以上设备需提供设备清单、设备照片、购置发票;如设备为租赁需提供设备租赁合同)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批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分支机构、当年新成立公司和高等院校,需提供相关财务信息或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制度);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自2022年 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完成过的类似项目至少 1 项。(提供业绩合同和结算发票,合签订和发票开具时间均在此区间内,附表2《业绩汇总表》)。
3.6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取消投标资格等。 近一年内未出现因供应商原因不履行中标结果、合同的情况。
3.6.1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③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信息公告模块,招标专业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6.2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6.3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查询网址:http://bid.energyahead.cnpc/,油田公司承包(服务)商黑名单见辽河油田公司内部市场交易平台,招标专业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6.4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附件1)。(招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名。
3.7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企业名称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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