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镇江市分公司镇江市丹阳中医院智慧医院信息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5-16224,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预估本次采购金额不含税1272.16 万元,含税1410万元,其中标段一系统软件应用平台含税750万元,税率13%;标段二院方原系统的数据割接和迁移服务部分含税160万元,税率6%,院方平台系统软件运维支撑服务部分含税40万元,税率6%;标段三无线数字网络服务,其中设备部分含税243万元,税率13%,调试调测部分125万元,税率6%,通信基础设施维护部分92万元,税率6%。
1.2招标内容:标段一采购智慧医院系统软件应用平台(包含基础平台、数据中心等相关应用);标段二采购院方原系统的数据割接和迁移服务以及平台系统的运维支撑服务(软件维护类); 标段三采购无线数字网络服务设备(交换机、AP面板等),设备调试调测服务,维护服务(通信基础设施维护类)。
1.3服务地点:江苏省镇江市,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1.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月。
1.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月。
1.6时限要求:标段一:在接甲方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标段二:在接甲方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数据迁移等工作;标段三:在接甲方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数字网络设备供货与调试调测工作。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投标人需在投标函中明确中标优先顺序,若未填写,按标段顺序由小到大执行。标段划分如下:
| 标段号 |
中标人数量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含税) |
| 一 |
1 |
采购智慧医院系统软件应用平台(包含基础平台、数据中心等相关应用) |
750 |
| 二 |
1 |
采购院方原系统的数据割接和迁移服务以及平台系统的运维支撑服务(软件维护类) |
200 |
| 三 |
1 |
采购无线数字网络服务设备(交换机、AP面板等),设备调试调测服务,维护服务(通信基础设施维护类) |
460 |
1.8中标人数量及份额:各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人要求。
1.10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1.11最高限价:投标人报唯一折扣(非OFF),折扣(非OFF)=1-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非OFF)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业绩要求
标段一:投标人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同类(信息化/智能化集成开发类)项目业绩,且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标段二:投标人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同类(信息化/智能化集成/运维服务等)项目业绩,且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标段三:投标人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同类(信息化/智能化集成或设备采购类/调测调试服务/维护服务等)项目业绩,且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注: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②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③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同一份框架合同仅认可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其中一类证明文件,若同时提供多种证明文件的以时间早者为准。④项目业绩数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数计算,即同一框架协议下具备多个采购订单,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⑤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
2.1.4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适用标段一、三)投标产品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镇江市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镇江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镇江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级或镇江市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适用标段三)。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投标。
(2)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核心产品(交换机)的制造商授权函。
2.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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