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广东铁塔惠州2025年网络提质基站储备一体化设备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JZB-2025-2129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网络提质基站储备一体化设备(含储能电池、智能控制器、机柜、底层和智慧管理云平台)及机柜安装、设备调测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预算金额:本项目不含税预算约为1700万元,含税预算约为1921万元(按税率13%测算)。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签订金额。
★1.3交货期:招标人下达采购订单后30个日历日内,供应商应当一次性提供单次下单全部设备并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在120个日历日内完成订单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1.4交货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1.5保修期:整套储能系统的设备及所有部件保修期为10年,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1.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10年。
★1.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折扣系数为100%,投标人投标折扣系数高于最高投标折扣系数,其投标将被否决。
1.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2个份额,中标人数量为2个,份额划分如下:
| 份额 |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占比 |
| 份额一 |
1152.6 |
60% |
| 份额二 |
768.4 |
40%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2.1.2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要求:
1)上述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原件备查);
2)若供应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2.1.3三类安管人员:
(1)投标人须按①或②为本项目配备企业主要负责人:
①配备1名同时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②配备1名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2)投标人须按①或②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
①配备1名同时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项目负责人。
②配备1名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项目负责人和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须按①或②为本项目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①配备1名同时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②配备1名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证明材料要求:
①须提供以上三类安管人员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包含证企相符资格证书、身份证正反面、2025年03月01日以来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供应商或其分公司),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②三类人员须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不允许复用,若复用,则其响应将被否决。③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可无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参保证明。
2.1.4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至少一个同类项目业绩(同类产品定义:一体化储备电设备类或储能服务类)。
证明材料要求:
(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如为框架合同或合作分成服务类合同无金额可不提供)、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一张与合同对应的发票,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对应业绩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下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
(3)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下达订单,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①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框架合同下的平台订单截图+采购方盖章的订单清单(建议同时提供可编辑的Excel格式的订单清单上传至大附件);订单清单应包含框架合同名称、框架合同编号、订单编号、订单含税金额、订单时间、含税汇总金额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
②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平台订单截图(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
(4)若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为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2.1.5样品检测要求:
投标产品应通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统一组织的样品检测,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结果。未通过样品检测要求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
检测样品要求:储备一体化机柜、储能控制主机、电池包(可为2KW,48V负载持续供电7小时)、精准备电设备(含100AH电池)、可远程访问的云管理平台,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1.6保险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同时购买以下两种承保险:
(1)投标人承诺成交后在人员进场前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人员办理雇主责任险或一般意外伤害保险(不含交通意外险),每人保额不少于100万。
(2)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购买财产责任险,保额不少于1000万元。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承诺函,该承诺条款纳入合同条款。
2.1.7控股管理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2.1.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个,且负责同一专业的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单位)不得超过1个;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1.9代理商要求: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应答,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该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1)同一制造商或同一品牌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投标;
(2)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
若出现以上两种情况,涉及的投标人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本项目投标主要产品为储备一体化柜,货物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1.10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下属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信誉承诺函》。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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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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