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5年低空空域智能管制与预警平台研究项目(招标编号:FA-130001-20251016190949),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标段一)和省级财政资金(标段二),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5年低空空域智能管制与预警平台研究项目,本项目预算为不含税总价415.09434万元,含税总价440万元,采购内容及明细如下:
标段一(企业自筹资金):采购内容为2025年低空空域智能管制与预警平台研发服务及搭建相关的测试环境等,主要包括软件平台开发服务、国产化环境搭建服务等,采购预算为含税总价340万元。具体如下:
| 序号 |
分类 |
费用项 |
数量/单位 |
不含税单价基准价(元) |
税率 |
不含税总价(元)小计 |
含税总价(元)小计 |
| 1 |
软件平台开发服务 |
全景态势 |
1/项 |
471700.00 |
6% |
471700.00 |
500002.00 |
| 多源探测设备接入与管理 |
1/项 |
377400.00 |
6% |
377400.00 |
400044.00 |
||
| 反制设备接入与管理 |
1/项 |
377400.00 |
6% |
377400.00 |
400044.00 |
||
| 防控策略 |
1/项 |
377400.00 |
6% |
377400.00 |
400044.00 |
||
| 多源轨迹融合 |
1/项 |
471700.00 |
6% |
471700.00 |
500002.00 |
||
| 历史轨迹查询与回放 |
1/项 |
283000.00 |
6% |
283000.00 |
299980.00 |
||
| 黑白名单管理 |
1/项 |
188600.00 |
6% |
188600.00 |
199916.00 |
||
| 用户管理 |
1/项 |
188647.17 |
6% |
188647.17 |
199966.00 |
||
| 日志管理 |
1/项 |
141500.00 |
6% |
141500.00 |
149990.00 |
||
| 2 |
国产化环境搭建服务 |
全信创国产化环境,包含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配套服务 |
1/项 |
330200.00 |
6% |
330200.00 |
350012.00 |
| 合计 |
3207547.17 |
3400000.00 |
|||||
标段二(省级财政资金):采购内容为前端配套测试服务、航飞测试服务、其它服务等,采购预算为含税总价100万元。具体如下:
| 序号 |
分类 |
费用项 |
数量/单位 |
不含税单价基准价(元) |
税率 |
不含税总价(元)小计 |
含税总价(元)小计 |
| 1 |
前端配套测试服务 |
提供低空雷达设备2台、光电设备6台、无线电侦测设备3台、固定式电子压制设备1台等设备租赁服务,以及前端设备部署、测试环境搭建、前端设备调测适配、数据回传等服务 |
1/项 |
801900.00 |
6% |
801900.00 |
850014.00 |
| 2 |
航飞测试服务 |
提供固定翼、旋翼两大类无人机租赁服务,并提供航飞测试服务 |
1/项 |
94300.00 |
6% |
94300.00 |
99958.00 |
| 3 |
其它服务 |
专家咨询服务;相关会议服务 |
1/项 |
47196.23 |
6% |
47196.23 |
50028.00 |
| 合计 |
943396.23 |
1000000.00 |
|||||
1.2合同类型:单项合同。
1.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4交付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5标段一交付期: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初验(完成软件平台开发及测试),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结项评审(完成整体调试部署)。
1.6标段二交付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初验(完成测试环境搭建),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结项评审(完成整体测试)。
1.7标段一维保期:自项目结项评审(完成整体调试部署)合格之日起1年。
1.8服务标准: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1.9本项目划分2标段,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情况如下:
| 序号 |
标段 |
采购预算金额(含税,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中标份额 |
| 1 |
标段一(企业自筹资金) |
340 |
1 |
100% |
| 2 |
标段二(省级财政资金) |
100 |
1 |
100%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10最高限价:本项目各标段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在各项不含税单价基准价的基础上填报统一折扣报价,各标段最高折扣限价为100%,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折扣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业绩要求:
标段一: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订单时间或甲方有效证明中载明的实施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具备软件开发类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标段二: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订单时间或甲方有效证明中载明的实施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至少具备1份低空测试环境搭建类或低空技术支撑服务类或低空探测系统集成类项目业绩。
2.1.7标段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2.1.8标段二:投标人须承诺为本标段前端配套测试服务拟投入产品(低空雷达设备、光电设备、无线电侦测设备、固定式电子压制设备)具备工信部颁发的有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须提供有效承诺书。
2.1.9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各标段配备以下团队成员:
标段一团队成员要求如下:
| 序号 |
岗位 |
数量 |
人员要求 |
| 1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或软件相关专业) |
| 2 |
技术负责人 |
1人 |
|
| 3 |
高级开发人员 |
5人 |
|
| 4 |
测试人员 |
2人 |
|
| 5 |
系统调测工程师 |
2人 |
|
| 6 |
运维工程师 |
1人 |
标段二团队成员要求如下:
| 序号 |
岗位 |
数量 |
人员要求 |
| 1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 2 |
设备部署人员 |
5人 |
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
| 3 |
测试人员 |
2人 |
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
| 4 |
无人机操控员 |
1人 |
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
注:
(1)上述各标段团队成员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书扫描件或学信网学历查询截图(提供多个学历按最高学历为准),2025年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社保证明上必须有社保机构章且体现缴纳方为投标人),标段二无人机操控员须同时提供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扫描件。
(2)本项目标段一仅需投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1人,如投入多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按投标文件中最前面1名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进行评审;标段二仅需投入1名项目负责人,如投入多名项目负责人的按投标文件中最前面1名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评审。
(3)上述团队成员标段之间不得复用,标段内不得复用,否则视为无效人员。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河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技术研发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河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根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因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而被判定为禁止合作情形,且处于禁止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到事故责任认定报告出具期间,禁止涉事供应商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对应品类新项目的采购活动。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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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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