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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2025年长庆运输分公司普货运输服务项目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2025年长庆运输分公司普货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11-FW2115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2025年长庆运输分公司普货运输服务项目已由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长庆运输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项目内容: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长庆运输分公司主要提供专业化运输配送服务的企业。为了切实做好运输保供工作,除自有运力以外,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公路运输服务服务商作为补充运力。本项目预计金额:计划资金  4000万元(含税)。

2.2招标范围:根据生产需要,引进1家符合条件的普货公路运输服务商作为补充运力。配属辽河油田公司提供普货运输服务,需求普货罐车10台、锅炉车1台、热洗车1台、自卸卡车5台、吊车1台、装载机1台、挖掘机1台。车辆运行期间辽河油田有权进行调派。服务期间以实际承运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如遇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或长庆运输分公司相关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或长庆运输分公司单位政策执行,若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或长庆运输分公司停止本业务,则已签订合同随即终止,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一名服务商。

2.5服务地点:主要分布在甘肃省合水县、宁县、正宁县等其他生产区域。

2.6车辆到位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组织到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普货运输。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投标人盖章)扫描件,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提供平台查询截图,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定。截至投标截止日,若公司新成立不足1年的,则出具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2025年6月份财务报表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历日至少具有一项普货运输服务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合同履行期限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4个:封面页/首页、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自投标截止日前30日(含30日)内开具的发票视为无效。提供结算发票清晰扫描件,模糊不清或不是同类业绩(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的不予认定)。

3.5车辆要求:

3.5.1投标人须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自有车辆,其中普货罐车10台、锅炉车1台、热洗车1台、自卸卡车5台、吊车1台、装载机1台、挖掘机1台。提供资料要求:(1)提供本项目的车辆清单,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购置日期;(2)罐车,锅炉车,热洗车,自卸卡车,吊车相关证件须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至少包含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登记证书;(3)装载机,挖掘机相关证件须提供车辆照片、出厂合格证。以上证件均须提供清晰扫描件,相关证件内容与车辆明细表中车辆相符。

3.5.2投标时须承诺:投入生产的车辆性能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7258-2017/XG1-2019)、《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GB 7258-2017/XG2-2021),确保技术性能安全可靠。保证投入使用的车辆安全设施齐全(包含但不限于灯光、刹车、三脚架、安全带、千斤顶、应急救援包、灭火器、手工具)。

3.6人员要求:配备项目专职负责人1人,生产管理员1人,不可为同一人。投标时提供人员清单、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均须具有有效的地方政府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不可为同一人。

3.7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8承诺:(投标人投标时须做以下承诺,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承诺按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提供服务,不接受偏差。

(2)投标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存在三代以内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须承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车辆组织到位并符合本次招标需求的车型、车数承诺在自招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自行办理辽河油田运输服务类市场准入或提供市场进入确认单(需辽河油田确认)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完成服务市场准入或未提供市场进入确认单的,取消中标资格。

(4)承诺中标后配属车辆BDS终端连接中石油车辆智能管理系统。

(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往来过程中,未发生过货物盗窃等质量计量事件、未发生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违章及事故事件管理规定的一般A级(一般A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及以上责任事故或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泄漏事故,造成大气、水体、土壤环境污染事故,提供单独书面承诺。

(6)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未发生过对投标人影响重大的诉讼案件,提供单独书面承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或被列入三商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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