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东河、哈得、轮南2026-2027年人力资源服务框架协议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JT22-FK063-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保障东河采油气管理区、哈得采油气管理区、轮南采油气管理区高效运行,为3个管理区提供2026-2027年人力资源服务。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东河采油气管理区、哈得采油气管理区、轮南采油气管理区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包括但不仅限于基层单位安全生产、油气集输、采油等技术服务,以及各单位(部门)的信息资料、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综合事务性等工作。
2.3服务期: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境内。
2.5标段(标包)划分: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2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3人(三个管理区各1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承诺不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服务人员至少36人(东河至少12人,哈得至少12人,轮南至少12人)。
资料提供:
①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清单;
②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毕业证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不兼任其他项目的承诺书。
3.3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成的人力资源服务业绩合同至少1个。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对应业绩清单;(2)提供对应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封面、服务内容页、签章页。(3)提供对应业绩的(结算单或至少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
3.4.设备(装备)要求:
无。
3.5. QHSE 要求
3.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5.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①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②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3.6.1、3.6.2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现场查询,3.6.3、3.6.4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四、**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