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能源乌东煤矿无人化综放工作面规划截割自适应精准协同控制系统关键技术研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9271,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乌东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乌东煤矿隶属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公司,地处乌鲁木齐东郊,距乌鲁木齐市34km,距米东区13km,行政区划属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东煤矿分为西区、南区、北区三个采区,均为急倾斜煤层,采用水平分段综合机械化放顶煤开采方法。
围绕国能新疆乌东矿短壁放煤工作面运输状况和两巷设备配套情况,研究关键设备自动化改造和关键部件传感监测得到作业环境信息,研究超前支架及自移机尾联动控制和运输机智能调速控制,进一步提升采煤机规划截割适应性,提升工作面工程质量,建成短壁放煤工作面智能开采示范工程。
装备采购要求:根据国能新疆乌东矿短壁放煤现有无人化工作面建设成果,在满足本项目建设同时,需采购工作面内相应的电液控制设备,建立一套地面一体化控制中心,结合本项目实现工作面与超前两巷生产期间无人化作业要求。设备清单详见第五章技术方案及说明。2.1.2项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小红沟路。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2.3.1主要研究内容:
(1)综放工作面两巷端部自动测量技术研究;
(2)超前支架自移机尾协同自动控制技术研究;
(3)工作面采支运精准协同控制技术研究;
(4)无人化工作面运行管理研究。其他详见技术文件。
2.3.2预期目标:必须符合最新颁发的《国家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能源集团煤矿智能化管理办法(试行)》中二类矿井高级智能化综放工作面打分标准,达到高级水平。
2.4 项目服务期:签订合同后18个月内完成全部研究内容并提交科学研究报告完成项目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煤矿综放(或综采)工作面(自动化控制系统或智能化系统)建设或开发或研究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若投标人有相关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项目课题的可以提供计划任务书代替,并附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煤矿综放(或综采)工作面(自动化控制系统或智能化系统)建设或开发或研究或技术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0-11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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