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煤业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水余热回收系统运营项目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302-ZB-250931715、SXMTZB2501F-1127(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
一、招标条件
本晋能控股煤业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水余热回收系统运营项目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编号:JNC302-ZB-250931715、SXMTZB2501F-1127(G)),已由晋能控股煤业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党委会会议纪要【2025】40号和专业会议纪要【2025】248号文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晋能控股煤业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马道头煤矿主工业广场矿井水余热回收利用项目解决了行政办公区域及生活区域各类建筑的冬季供暖供热,该项目主要包括矿井水取热系统,热泵机房系统(该系统主要设备采用2台SGHP1900HLIV型螺杆热泵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设施),项目高低压供电系统,监控监测系统,相关管网系统及热泵机房一座。本项目利用矿井水余热,采用热泵技术,满足建筑采暖需求,替代部分燃汽锅炉供热。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解决其他供热方式面临的能耗大、能源利用率低等问题,同时充分利用自有资源,具有良好的节能环保效益。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晋能控股煤业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水余热回收系统运营项目技术服务:
标段(包)内容:晋能控股煤业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水余热回收系统运营项目技术服务。
2.3 服务地点:晋能控股煤业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5 服务标准/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晋能控股煤业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水余热回收系统运营项目技术服务,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余热利用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9月29日18时00分至2025年10月10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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