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有限公司大通、东大煤矿掘进面超前物探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255-ZB-250922268、SXZB-2508 6071GZF086/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有限公司大通、东大煤矿掘进面超前物探项目(招标编号:JNC255-ZB-250922268、SXZB-2508 6071GZF086/01)已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有限公司晋市煤销字【2025】120号文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晋城公司所属煤矿多为资源整合矿井,井田内断层和陷落柱不同程度发育,在掘进过程中可能导通含水层,需在钻探前对煤岩层进行富水性探测。该项目采用至少两种物探方法,对井下掘进巷道前方富水性和地质异常进行探测,为井下水害防治和安全生产提供指导建议。
本次招标为2个矿井项目,采取“统招分签”模式,矿井名称如下:大通煤矿、东大煤矿。各矿井需服务的内容必须包括以下服务内容及矿井分签合同中规定的内容。
2.2招标内容、范围:
招标内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有限公司大通、东大煤矿掘进面超前物探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2.3服务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有限公司。
2.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2.5服务标准:探测准确率不得低于80%,0漏探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物探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煤矿井下掘进工作面超前物探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9-29 18:00至2025-10-1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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