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火电厂全空域重大危险源智能巡检研究与试验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张南路131号。
2.2项目规模:火电厂全空域重大危险源智能巡检研究与试验项目。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专有技术引进-火电厂全空域重大危险源智能巡检研究与试验(CHDTDZ001/23-QT-191901):
(1)基于北斗导航无人机自主巡检实现火电厂复杂空域全面覆盖,确保巡检无死角,提升作业效率。
(2)使用多模态大模型进行风险分析,实现智能识别空域基础设施的潜在故障与火灾隐患,为决策提供精准数据支持。
(3)实现无人机智能起飞,结合声学环境与气象信息,动态调整无人机起飞策略,确保飞行安全。
(4)利用续点断行技术,优化巡检路线,实现全空域最优路径规划,提高数据采集质量。
(5)智能巡检平台与5G智慧应急管理平台集成,实现巡检数据实时分析,提升火电厂风险管理能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电力行业的应急或安全相关科技研究、开发实施、技术服务类项目的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以及与合同对应的无涂改的结算发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9-29 10:43到2025-10-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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