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基于漏风率、风机工况点、氧量场监测的锅炉安全经济优化技术研究与试验科技项目技术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张南路131号。
2.2项目规模:5号炉风烟系统。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2025年10月-2026年12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专有技术引进-锅炉安全经济优化技术研究与试验科技项目技术服务(CHDTDZ001/23-QT-192001),具体为:研究漏风率在线监测技术;建立风烟系统阻力监测及预警模型;研究六大风机安全、性能在线分析技术;研究锅炉燃烧氧量场在线监测技术。此项目在#5机组设计、开发、安装、调试、试运、培训、验收等全部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专有技术引进-锅炉安全经济优化技术研究与试验科技项目技术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风机性能试验及流场优化试验项目合同业绩和1项锅炉燃烧优化调整项目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服务内容及规模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投标资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9-28 10:00到2025-10-10 17:00。
**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