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西石化公司蓄电池(电气热电数智部分)采购(二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锦西石化公司蓄电池(电气热电数智部分)采购(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锦西石化公司蓄电池(电气热电数智部分)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物资小类 |
物资品种及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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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330604 |
蓄电池 |
33060413 |
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 |
330604 |
蓄电池 |
33060412 |
计算机UPS电源机柜电池 |
2.2技术性能指标:符合《附加1.锦西石化EPS及直流屏蓄电组技术规格书(电气部分)》和《附件2.数智技术中心UPS后备电源电池技术规格书》要求。
2.3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电气库。
2.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0日内到货,如现场不具备接货条件,卖方负责免费保管,直到具备送货条件。
2.5招标范围为: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计算机UPS电源机柜电池(包含电池连接线、接线端子等安装辅助材料等)。
2.6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2.7最高投标限价:150万(含税、含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质保期内备品备件费等全部费用)。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3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制造商须提供生产厂房证明材料及生产设备清单,招标人保留现场考察权利,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石油石化装置有5份业绩,单份业绩合同金额不小于70万元(按照合同金额认定)。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货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金额可隐去),合同及发票扫描件文字必须清晰可辨。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代理品牌产品的业绩。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成立日期晚于上述要求开始日期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公司级或锦西石化公司“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7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出现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可能影响本次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未被集团公司限制交易或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未被列为集团公司、锦西石化黑名单,以及被行政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装置中无不良业绩记录,以上情况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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