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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试研院]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用车租赁框架协议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用车租赁
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Y-FW-ZBDL-HBDT-2025-003
项目所在地区:华北电力试研院国内各施工现场。
一、招标条件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用车租赁框架协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公司审批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内各个施工项目工程用车。
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为一年,签订之日生效,具体服务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无标段划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车辆租赁资质。
(3)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未连续亏损(三年亏损为连续亏损),提供(2022年-2024年)合法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无2024年财务报表可提供2021-2023年),成立不足三年的,请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现有的合法财务报表。
(4)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纳税评级不得为C或D级。
(5)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至少有 1 个车辆租赁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须字迹清晰。
(6)投标人不得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有关记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未被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或列入期满后已解禁。
*投标人须满足资格要求,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已年检合格文件的扫描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凡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9月25日15时00分前在**
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Y-FW-ZBDL-HBDT-2025-003
项目所在地区:华北电力试研院国内各施工现场。
一、招标条件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用车租赁框架协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公司审批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内各个施工项目工程用车。
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为一年,签订之日生效,具体服务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无标段划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车辆租赁资质。
(3)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未连续亏损(三年亏损为连续亏损),提供(2022年-2024年)合法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无2024年财务报表可提供2021-2023年),成立不足三年的,请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现有的合法财务报表。
(4)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纳税评级不得为C或D级。
(5)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至少有 1 个车辆租赁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须字迹清晰。
(6)投标人不得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有关记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未被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或列入期满后已解禁。
*投标人须满足资格要求,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已年检合格文件的扫描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凡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9月25日15时00分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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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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