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清远市佛冈县龙山人行天桥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
清远市佛冈县龙山人行天桥建设工程已由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经研究决定,现就清远市佛冈县龙山人行天桥建设工程进行招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公布如下:
一、招标内容
1、工程名称:清远市佛冈县龙山人行天桥建设工程
2、承包范围及施工内容如下:
2.1承包范围:清远市佛冈县龙山人行天桥建设工程
2.2施工内容:新建一座天桥在G106国道K2360+780处(龙山镇公共服务中心门前)横跨国道,其中西侧梯道接乡道Y017线人行道,东侧梯道接国道G106线人行道,桥梁全长52.1m。采用钢桁架结构,主跨跨径为43m,两侧悬臂长4.55m,西侧设置1道之字形梯道,东侧设置1道直梯。
(1)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工程量及费用清单》,
附件《工程量及费用清单》中的数量为暂定工程量,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为基础。招标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调整投标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和施工数量,投标方不得因此而提出索赔。
(2)施工内容已包括场内运输、安装、材料卸车及倒运费、垂直提升费、模板、支架等周转材料费、水电费、二三级配电线路及配电箱、投标人所使用的变压器的看管费用、机械及人员进退场费、建筑垃圾清理及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内容。
(3)临时生产用房、生活用房的保护,场内水电线路的架设等临时工程的施工、维护及拆除。
(4)施工机具进退场、使用保养、场内搬运。
(5)施工范围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现场警示、标示牌的安装、保护,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
(6)试验检验费用:单价中包含试验检验样品截取、试块制作、现场检测配合及检测费、自购材料送检及检测费
(7)以上工作的所有辅助工作内容。
(8)项目建设费用按照产值比例进行分摊;业主车辆、住房费用按照产值比例进行分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与本工程投标的单位,不属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禁用或限制投标相关单位。
2、参与本工程投标的单位,需满足以下资质之一: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注册资本金要求不小于500方元人民币。
三、投标须知
1、工期:总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1月17日,甲方有权根据业主指令对工期计划、工期节点进行调整,乙方须全力配合完成工期任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本工程单价已包含了投标人为完成各项目需要的劳务、机械、小型机具、材料及配件(本次招标中约定由招标人无偿供应和无偿提供使用的除外)、水电气、安装、缺陷修复、资料竣工移交、利润、环保、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的建设与拆除、便道维修及养护、治安管理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承包人应充分考虑交叉作业工期影响,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机械。
3、履约保证金: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以现金的方式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本工程施工完成办理末次结算后三个月后退还投标人(不计息),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中标价(不含增值税)的1%。
4、工程款支付:本工程没有预付款,按月计价,并按不超过月按结算款的80%支付,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办理末次结算,支付到结算价的92%;末次结算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农民工工资已发放完毕后支付到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按照保修条款约定返还。(不计息)
5、招标人提供材料:无,招标人限额供应投标人,具体材料种类、规格、单价、数量、额定消耗量[额定消耗量=单位净耗量*(1+损耗率)]详见合同附件《甲方供应材料清单》。甲供材料结算与月度计量时间同步。甲供材料由招标人运送至施工现场或招标人料库,投标人负责卸车、场地内倒运和保管使用。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甲供料超出额定部分,招标人按《甲方供应材料清单》中载明单价的105%从投标人承包价款中扣除;非正常节约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非法所得,投标人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责任。
6、本项目招标人提供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无。详见合同附件《甲方供应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清单》,投标报价中不含上述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价格,具体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详见后附件《甲方供应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清单》。
7、施工用水电费:
招标人不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投标人的综合报价中。
8、临时设施:无
9、安全、文明、环保费用,投标时按2%进行填报。施工中按投标人实际投入到安全文明环保施工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经招标人现场签认后按每期实际完成直接工程费的_2%作为上限控制计量(超出部分可结转下期计量,但总额上限卡控)。若投标人安全文明施工不满足现场检查要求,由招标人安排专人施工,所发生费用从投标人计价款中扣除。
10、增值税:投标报价中增值税额单列,由投标人提供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税费由投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
11、投标人应结合招标人工期要求、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组织施工生产,进行综合报价。
12、投标人应充分理解专业分包合同(详见附件1《专业分包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合同条款,一旦中标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签约。
13、投标人应考虑的其他事项
13.1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依据,不得擅自修改。清单中工程量为模拟数量,仅做为中间计量依据。实际结算将按照双方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中计量规则(详见合同附件1《专业分包合同》及合同附件)执行,最终结算按第13条执行。。
13.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过程中,务必详细查看清单中工作内容、费用组成、计量规则。费用组成列中的“除***(材料)以外全部费用”指的是该单价不含***材料费,即除该材料费外,投标单价包含投标人完成该工程项目的全部费用。
13.3本工程工期紧、场地受限,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情况下,工期要严格按照招标人的施工生产安排实行,不能有任何的延误,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保证足够的人员及机械投入,确保按期完工。
13.4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材料、机械、人工的市场价格浮动及各级检查、天气变化发生停窝工等影响因素,自行承担其可能带来的一切风险,单价经确定将不因任何原因做任何调整。
13.5施工便道由招标人统一规划、设计,由投标人负责修建、日常维护及费用。
13.6其他技术工作要求和标准见合同。
13.7其他注意条款:
13.7.1投标方要充分考虑因下雨或地下水造成的基坑排水问题,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员与设备保证正常施工;13.7.2投标方必须配备足够的文明施工班组保证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材料堆码、场地清理、噪声防治处理、扬尘污染防治等。
13.7.3投标方使用的柴油机必须符合《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
13.7.4投标方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3.7.5承包方在投标时已充分考虑了完成本工程可能发生的各类措施项目费用,包括模板及支架、施工便道辅助设施、交通维护和文明施工、停水停电措施(如发电机发电)、临时排水、加班赶工费等,以及为满足城管、交管燃气、电力、电信、城市照明、绿化、环保等部门要求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承包人不得提出其他类型的措施费用要求。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重点注意别漏项,装订顺序不能乱)
1、投标函;(具体内容见附表1)
2、组织机构(拟派往本工程主要人员及业绩);(具体内容见附表2)
2、设备配备;(具体内容见附表3)
3、类似工程业绩;(具体内容见附表4,要求附相应的分包合同、末次结算及封账协议签章页复印件)
4、工期、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机械设备和人员进场时间的书面承诺;(具体内容见附表5)
5、投标报价工程量及费用清单;(具体内容见合同附件1《投标报价表》)
6、资质证照复印件:(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具体内容见附表6)、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7、施工方案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人有权拒绝对未按规定提供工程量清单的投标书。
2、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已包括施工图纸中所有施工内容,投标人在结合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对应工呈量清单进行报价,图纸数量与清单数量不符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结合市场及自身竞争能力自行确定报价。工程所需的临时设施费、管理费试验费、交通维护费、排水费、排污费、抢工费、临时用水、用电费、停水、停电、工料机市场价格浮动等不可预见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计算在投标报价中。
4、配备专门技术人员按招标人要求做好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招标人办理交工验收,否则不予计量。
5、本招标工程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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