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设施整改
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设施整改,项目业主为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设施整改;
2.1.2建设地点: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厂区内;
2.1.3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1.4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达到合格;
2.2采购范围:峰煤化工铁路专用线,线路设备年久失修,线路质量状况整体较差,部分设备病害及安全隐患已严重危及行车安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现场实际,对以下严重危及行车安全的项目优先进行整治。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 / ;
3.1.4业绩要求: /;
3.1.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谈判响应单位,不得谈判;(2)供应商具备在接轨车站(和村站)施工要点、登销记和驻站防护的能力。(3)施工期间,供应商不得影响专用线正常的运输生产。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月8日09:00时至2025年1月13日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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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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