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唐河城乡供水一期工程V标(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20000G3001587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
一、招标条件
本灵丘县唐河城乡供水一期工程V标(招标项目编号: E14020000G3001587001 ),已由灵丘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山西万家寨引黄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2家特许经营者和灵丘县人民政府共同出资,招标人为山西省灵丘县唐河供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灵丘县唐河城乡供水一期工程为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新建的特许经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①在唐河水库下游新建一座净水厂,规模为2.5万m3/d;②铺设原水输水管道318m;③铺设工业配水管道7521m;④新建一座泵站,规模为139m3/h。本项目总投资13336.85万元,建设期2年,运营期29.5年。本项目建成后,可满足灵丘县秦淮大数据产业园、京东集团华北(大同灵丘)智能算力数据中心基地、抖音数据、巍山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年300万m³用水需求。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灵丘县唐河城乡供水一期工程V标:
水厂自控和智慧水厂系统主要设备和软件、水厂及输配水工程主要过程控制和分析仪表(电磁流量计、液位仪、压力变送器、水质分析仪等)的设计、原材料采购、制造、工厂检验和试验、运输、现场卸货、指导安装、负责调试、技术服务等。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供货要求设备清单,同时包括设备清单中的备品配件以及设备清单外需配套的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灵丘县唐河城乡供水一期工程V标: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450万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水处理厂自控系统),如联合体投标,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2年度到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需提供成立时间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
3.4信誉要求证明材料:近三年内各项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无不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本标段 允许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