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Y25-XA502-FW163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玉门油田环庆采油厂2025-2027年钻井工程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环庆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玉门油田环庆采油厂2025-2027年钻井工程服务。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根据环庆采油厂勘探开发部署,2025下半年至2027年12月宁庆区块预计部署新井150口,环庆区块预计部署新井250口,计划分2个标段进行招标,其中:
一标段为宁庆区块2025-2027年钻井工程服务,计划招标5家钻井公司完成;
二标段为环庆区块2025-2027年钻井工程服务,计划招标3家钻井公司完成。
具体以实际工作量为准。内容包括:钻井队的搬迁安装、钻井作业、取心作业、钻井液、定向及测斜、下套管、完井作业、钻井液不落地、废弃钻井液泥浆和岩屑的处置、配合测井、配合固井等工程。
2.3服务地点
一标段:玉门油田环庆采油厂宁庆区块;二标段:玉门油田环庆采油厂环庆区块。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5招标控制价及组成
本项目暂定总金额人民币105000万元(不含税),其中:
一标段为宁庆区块2025-2027年钻井工程服务,计划招标5家钻井公司完成,金额67500万元(不含税),排名第一预计完成40口井,金额18000万元(不含税);排名第二预计完成35口井,金额15750万元(不含税);排名第三预计完成30口井,金额13500万元(不含税);排名第四预计完成25口井,金额11250万元(不含税);排名第五预计完成20口井,金额9000万元(不含税)。
二标段为环庆区块2025-2027年钻井工程服务,计划招标3家钻井公司完成,金额37500万元(不含税)。排名第一预计完成110口井,金额16500万元(不含税);排名第二预计完成80口井,金额12000万元(不含税);排名第三预计完成60口井,金额9000万元(不含税)。
以上金额均不含税,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具体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2.5具体服务标准要求及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钻井。
3.3资质要求: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钻井(或者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企业资质的批复文件和附件清单为准);或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批复文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如中标后未如期取得该证书,则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注:如公司企业资质到期,正在复审期间,可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油气田技术服务企业和队伍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原企业和队伍资质仍然有效,但须提供建设单位开具的资质复审证明。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③截止到本项目开标当日的最近36个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服务类“三商”黑名单;⑤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⑥截止到本项目开标之日的最近36个月,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行政处罚(提供承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拟派队伍资格要求:
3.6.1一标段拟派钻井队伍数量必须不少于4支,钻机级别为 ZJ50型及以上;二标段拟派钻井队伍数量必须不少于5支,钻机级别为 ZJ40型及以上。(本次招标两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拟派队伍不得重复使用,如一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拟派队伍与二标段相同时,则否决其二标段投标)拟派队伍均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钻井队伍资质(或者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队伍资质的批复文件和附件清单为准);或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 30 日内取得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的上述资质(或批复文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如中标后未如期取得该证书,则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注:如队伍资质到期,正在复审期间,可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油气田技术服务企业和队伍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在资质复审期间,原企业和队伍资质仍然有效,但须提供建设单位的资质复审证明。
3.6.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将拟派队伍资质施工区域进行变更,须包含玉门油田施工区域,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6.3拟派施工队伍2023-2025年出现以下事故之一的,否决投标人及其全部拟派队伍的投标,做出书面承诺:
(1)钻井过程中发生井下碰套管事故造成被碰井报废的钻井队伍;
(2)发生井喷失控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伤亡事故,井架倒塌事故的钻井队伍;
(3)发生一般 B 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钻井队伍;
(4)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的钻井队伍;
(5)被业主单位考核为不合格队伍或因违反招标人承包商管理有关规定,被招标人清退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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