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4-09-1-24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福建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2.2 规模:本期项目包括华能福建应急指挥中心、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3 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完成。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华能福建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系统建设项目招标。
本项目由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招标,最终由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标单位按照中标金额的50%签订合同,并独立结算。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包括华能福建应急指挥中心数据接入服务、软件系统开发、配套硬件设备供货等三大部分。软件部分主要是大屏展示系统、应急指挥一张图系统、多源视频监控系统、多源会商管理系统、应急预案管理系统、IHN+移动端子系统等软件系统的开发。硬件包括应急指挥中心配套硬件设施。同时项目需完成系统相关的安装调试服务并提供技术资料,完成1项发明专利的授权工作或3项发明专利的受理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服务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双湖三路6 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2)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0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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