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哈四联消防系统隐患治理等三个项目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T25-GC052-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主要包含哈四联消防系统隐患治理、哈得采油气管理注水管线隐患治理、哈得四联合站垢堵管线隐患治理3个项目,具体项目概括如下:
项目1:哈四联消防系统隐患治理
1、哈得四联合站1#消防泵房、2#消防泵房、3#阀组间老化阀门拆除并更换,具体内容如下:
(1)1#消防泵房更换PN16阀门6个:2台消防泵进、出口蝶阀各1个及泡沫罐气动泡沫阀阀体1个、泡沫罐DN200蝶阀1个;
(2)2#消防泵房更换PN16阀门8个:4台消防泵进、出口闸阀;
(3)3#阀组间更换PN16阀门4个:DN350蝶阀2个,DN150蝶阀2个。
2、哈得四联合站内室外地上式消火栓拆除并更换,共33套。
3、万方油罐区防火堤东南及西南方向两面墙体防火涂料修复,约260m。
本工程设计更换泵房、阀组间内阀门为原位置拆除并安装,具体施工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可根据现场实际调整。
项目2:哈得采油气管理注水管线隐患治理
1、更换2#配水间至 HD4-80井注水管线,总长度820m,注水管线增设自平衡双密封截止阀(DN100PN250)一个、回水管线增设截止阀(DN100PN40)一个;
2、更换9#配水间至HD4-48H井注水管线腐蚀管段,总长度1.5km;
3、改造HD1-3-1井回水管线接至5#配水间回水管线,总长度60m。
项目3:哈得四联合站垢堵管线隐患治理
1、对HD4-45H井至2#计量间采油管道的中间垢堵部分进行更换,更换为PN40,DN80 玻璃钢管道,长1.40km。与HD4-45H井场的设计界面为已建井场采油管道入地弯头处,并更换该入地弯头。与2#计量间的设计界面为采油管道入室前弯头处,并更换该入室前弯头;
2、对HD4-28-1H井至哈四联站内2#计量间采油管道的中间垢堵部分进行更换,更换为PN40,DN80玻璃钢管道,长1.85km。与HD4-28-1H井场的界面为已建井场采油管道入地弯头处,并更换该入地弯头,与哈四联站内 2#计量间的设计界面为哈四联站围墙外2米处,与已建HD4-28-1H井采油管道接头;
3、配套结构、防腐、概算等辅助工程。
2.2招标范围:
1、根据施工图或甲方立项委托确定工作量。
2、乙方负责采购材料、工程设备的,应在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前提下执行设计和《塔里木油田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按图纸要求和标准采购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要求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三证齐全”,对材料、工程设备质量负责。
3、本次招标的工程建设涉及土建、工艺、防腐、电气、自控等专业。
2.3服务/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单项工程具体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4施工/服务地点:位于新疆沙雅县哈得采油气管理区所属区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2)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级及以上);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扫描件;
(2)提供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截图或现场查询。
3.2人员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②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③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网络截图;
④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
(3)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人员不得少于1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人员配备清单;
(2)提供以上对应人员所要求的对应证书扫描件;
(3)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4)提供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网络截图;
(5)提供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3.3设备(装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设备完整性承诺书。
3.4业绩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已完工的含油气场站工程项目施工业绩至少一项。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项目内容页、签章页;
(2)提供结算资料或至少一张与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
3.5 QHSE 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2)提供截图,(3)(4)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1)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2)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