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荣昌区北部片区中心水厂建设工程监理已由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荣发改审〔2025〕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兴荣弘禹水利开发有限公司,代建业主为重庆兴荣新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兴荣新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荣昌区仁义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新建水厂一座及相应供水管网,配套建设智慧水务工程,并对部分现状水厂送水泵房进行改造后作为二次加压泵站使用。新建5万m³/d水厂一座及盘龙片区、荣隆片区部分供水主管网、智慧水务工程、现状水厂改造工程,管网长度约25.6km。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177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约354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照现行监理规范要求,完成荣昌区北部片区中心水厂建设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所有工作内容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维修的全过程监理,并按有关规定完成工程验收、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等应由监理完成的相应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施工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 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 定职责,即造价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等工作内容,同时还要根据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最终结算完成之日止,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具备下列资质之一即可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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