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24018课题-α样品自动制源装置试制及试验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QT025WXR481C11506BD/HDGC-WZ-GKZB-25-1985
2.2项目名称:KY24018课题-α样品自动制源装置试制及试验
2.3项目概况:KY24018课题-α样品自动制源装置试制及试验
2.4招标范围:
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分别开展自动蒸发制源、自动电沉积制源的流程研究,开展关键部件(定量取样设备、蒸发浓缩装置、自动机械臂、电沉积装置、烘干装置等)的试制及加工,配合甲方开展关键部件性能试验;开发自动制源装置控制系统,加工样机,配合甲方进行样机试验,采用α液体放射源进行试验验证。乙方需根据甲方需要负责装置试制及试验过程中等一些必要部件的补充采购,保证研究工作能够按期顺利完成。同时,乙方负责整理过程中所有成果文件。
需提供自动蒸发制源装置1套(包含取样装置、蒸发浓缩装置、自动机械臂、烘烤装置等),自动电沉积制源装置1套(包含取样装置、蒸发浓缩装置、自动机械臂、电沉积装置、烘烤装置等),并提供相应技术成果文件1套。详见技术任务书。
2.5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6个月完成样机试验,具体如下:
T0,合同签订;
T0+4月,完成详细设计方案;
T0+10月,完成自动蒸发制源装置、自动电沉积制源装置样机研制;
T0+16月,配合甲方完成自动蒸发制源装置、自动电沉积制源装置试验;
后续,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样机搬迁。
2.6质量保证期:设备交货后至项目验收通过后
2.7交货地点:暂定为河北省廊坊市甲方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2022年-2024年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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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