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ZB-382)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安徽华电五河现代牧业6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
2.2 项目规模:直流侧84.01186MWp,交流侧6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履约期限150天。首并:120日历日;竣工:150日历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预招标风险告知: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决策,经华电集团公司备案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投标人参与投标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均不予补偿。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五河现代牧业60MW光伏发电项目EPC】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之一:(1)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2)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单体项目50MW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且具有至少2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升压站(或变电站)E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7-11 19:55到2025-07-18 17: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下一篇 不连沟煤业公司供热管线EPC总承包项目管道、管件(预制直埋保温管道、普通钢管)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