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B-2025-0112
项目名称:2024年农村税费改革义务教育转移支付(金骊小学)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64,632.46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40日历天
采购包2: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农村税费改革义务教育转移支付(金骊小学)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农村税费改革义务教育转移支付(金骊小学)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间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本年度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2)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税收缴纳证明(至少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其中一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法人应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具有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具有身份证明文件;
(7)被授权人参与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8)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需在本企业注册、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合同包2(2024年农村税费改革义务教育转移支付(金骊小学)设备购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间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本年度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税收缴纳证明(至少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其中一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法人应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具有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具有身份证明文件;
(7)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投标人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