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军区城市地下管网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给水工程(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A020069-202503-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4-2025-00098
3、项目名称:点军区城市地下管网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给水工程(一标段)监理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50(万元)
6、最高限价:150(万元)
7、采购需求:
1.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沿江南大道、江南二路、江城大道等道路新建市政给水管网。其中江城大道段长度约6.7千米,设计管径DN500;江南二路段长度4.5千米,设计管径DN400~DN800;江南大道段长度6.3千米,设计管径DN400~DN600;江南三路段长度0.4千米,设计管径DN400;将军路段长度2.2千米,设计管径DN800给水管;卷桥河二路段长度0.7千米,设计管径DN300;山城泵站配套管网长度3.1千米;配套管网为DN300~DN400。
2.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4.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5.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6.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8、合同履行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做废标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拟任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所有监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1)项目总监:①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②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3个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且未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安全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在本单位注册执业。(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监理员:具有《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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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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