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中南大工程类A26公招字[2025]00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文澜楼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文澜楼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第1次答疑公告
各申请人:
现针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楼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申请人提问,答复如下:
问1:资格预审文件P11页,类似项目的定义为“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27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以工程接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颁发时间为准。)”请问:(1)提供EPC项目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业绩是否认可?(2)是否提供公共建筑工程业绩或公共建筑工程改造类业绩也予以认可,不限定维修工程?
回复:提供EPC项目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业绩予以认可,类似业绩的类型为公共建筑即可。
问2、资格预审文件P22页,第二章申请人须知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财务要求备注描述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2022年、2023年度或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请问:(1)若投标人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是否考核投标人近3年平均营业收入时以2021年、2022年、2023年为准,考核上一年度流动比率、上一年度净资产时以2023年度数据为准?(2)若投标人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是否考核投标人近3年平均营业收入时以2022年、2023年、2024年为准,考核上一年度流动比率、上一年度净资产时以2024年度数据为准?
回复: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1.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2022年、2023年度或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澄清为“1.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考核投标人近3年平均营业收入时以2022年、2023年、2024年为准,考核上一年度流动比率、上一年度净资产时以2024年度数据为准。
申请人提供的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应附验证码或报告编码,可使用微信“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等方式进行扫码查验,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使用“审计报告查验”功能,输入报告编码进行快捷查验,2022年和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无需满足上述要求。若查验结果与报告内容不一致,属于弄虚作假行为。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其他地方与本次澄清表述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为准。
问3、资格预审文件P24页,第二章申请人须知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施工管理:持有土建施工/建筑装饰/设备安装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管理:持有土建施工/建筑装饰/设备安装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人数要求为1人,请问:是需要1个施工管理人员同时具备土建施工、建筑装饰、设备安装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1个质量管理人员同时具备土建施工、建筑装饰、设备安装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还是具备土建施工、建筑装饰、设备安装其中任意1个专业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即可?
回复:1个施工管理人员持有土建施工、建筑装饰、设备安装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中任意一个即可。
1个质量管理人员持有土建施工、建筑装饰、设备安装,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任意一个即可。
问4、资格预审文件P28页,第二章申请人须知附录二:政府采购工程预留工作及金额备注中要求“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内容、分包人名单以及分包意向协议,分包人营业执照…………”。请问,拟分包内容是否直接填写“配套工程或劳务等分包,涉及分包内容仅限于承包人自行实施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即可?
回复:可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0日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