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5/18-SB-006)
一、 招标条件
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箐分公司大型混流式水轮机稳定运行性能提升研究及应用(2号机组转轮改造)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箐分公司,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者相镇董箐水电站。
2.2项目规模:董箐分公司2号机组额定容量为220MW,水轮机型号为HLF195A1-LJ-455,原设备厂家为天津阿尔斯通水电设备有限公司。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6年10月前完成供货,现场实施以甲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水轮机及附属设备-董箐分公司大型水轮机稳定运行性能提升研究及应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水轮发电机生产企业,具有水轮机模型试验的模型试验台,并提供证明文件。
9.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项目的制造供货。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2024年财务报告已出的期间为2022-2024年)。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3】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6-27 14:54到2025-07-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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