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CCUS-EOR 开发方案(地面工程)-监理-二次
招标编号:ZY25-XJY15-GC011-00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背景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背景:项目新建1座二氧化碳注入、油气集输、二氧化碳分离回注的小型接转注入站,站址为八区530井区CO2混相驱先导试验站预留场地,液处理规模36×104t/a,伴生气处理规模15×104m3/d,CO2注入规模42×104t/a,天然气外输规模4.5×104m3/d。主体工程主要包括:接转注入站、计量配注阀组、81座采油井场、23座注入井场、集输管线,以及电气、仪表、通讯、采暖、给排水、消防、道路等系统进行工程监理。
2.1.2预算金额:297.73万元。(不含税)
2.1.3资金来源:投资。
2.1.4投标保证金:不需要。
2.1.5履约保证金:不需要。
2.2招标范围
2.2.1工程内容:新建1座二氧化碳注入、油气集输、二氧化碳分离回注的小型接转注入站,站址为八区530井区CO2混相驱先导试验站预留场地,液处理规模36×104t/a,伴生气处理规模15×104m3/d,CO2注入规模42×104t/a,天然气外输规模4.5×104m3/d。主体工程主要包括:接转注入站、计量配注阀组、81座采油井场、23座注入井场、集输管线,以及电气、仪表、通讯、采暖、给排水、消防、道路等系统进行工程监理。
2.2.2施工地点:新疆油田公司采油二厂所辖区域。
2.2.3合同履行期限(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
2.2.4工程期限(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2.2.5价格(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执行新疆油田公司审定价。计价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计价方法与费用标准(2022版),文号为:中油计划【2022】22号文。
2.2.6标段(标包)划分: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人员要求: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近6个月总监理工程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提供证书和相关佐证资料的影印件。)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至少具有一项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需提供合同(封面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项目验收意见或结算发票复印件。)
注:所有发票将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抽查,如提供红冲、作废、查无此票三种发票则视同虚假业绩,做废标处理。
3.5财务要求:
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申请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4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6.5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7资质要求:
3.7.1具有有效期内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提供证明)。
3.7.2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承包商(工程监理类)。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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