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五凌电力清水江公司白市电厂2025年-2027年清渣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贵州清水江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水江公司)白市电厂上游库区汛期降水期间,部分漂浮垃圾、水生植物、动物尸体、建筑垃圾等沿河道漂流、聚集在电站进水口及泄洪闸门等坝前水面,影响机组发电运行,且对库区水质造成影响,需不定期将进水口及坝前漂浮物清理上岸,消除漂浮物对进水口、拦污排、泄洪设施的挤压影响,同时满足生态环保相关要求。
白市电厂位于沅水干流上游清水江河段下游,坝址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天柱县境内,距天柱县城 28mathrmkm ,距湖南省怀化市距离约 120mathrmkm ,距三穗县垃圾发电厂距离约 120mathrmkm 。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坝前浮渣、垃圾、树木、动物浮尸等清理;(2)上下游禁区内沿河两岸浮渣、生活垃圾等清理;(3)清渣垃圾分类、转运、处理:
(4)辅助机械台班。
2.3项目工期
本项目工期为2025年至2027年,分三年实施,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方通知为准。
2.5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工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订。年度考核总分得分90分及以上,续签次年合同,年度考核总分得分90分以下,发包人有权不再续签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水上作业或清渣等相关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5年内至少2个已完工的,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相似项目的合同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项目结算发票,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2022年-2024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2022年-2024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5施工设备
3.5.1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项目经理
3.6.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并提供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1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时间自投标当月的上一个月起算)。
3.6.2应有1年以上施工经历,近3年内负责过至少有1个以上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至少有1个以上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
3.7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1个以上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业绩清单,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3.9.1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9.2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7)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
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8)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黑名单);(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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