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沫公司综合后勤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51100130232 )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乐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沫公司综合后勤服务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下辖大沫水电站、大坪水电站,采用“一司两站”管理模式。本项目服务区域主要有:沙湾区踏水镇大沫水电站厂区;沙湾区福禄镇大坪水电站厂区;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北段职工生活基地。
公司为了集中精力搞好发电生产主业,拟将公司餐厨服务、保安服务、保洁服务、驾驶服务、零星维修工程服务(包括公司所属房产物业的维修改造、墙面粉刷、局部地板砖更换、局部拆除与新建、门窗更换、空调维保、屋面防水、园艺整理、灌木杂草清除、沟渠清理以及电力线路除障、线路瓷瓶清洁和金具除锈刷漆、设备设施检修辅助作业等)工作集中打捆进行招标采购。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是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综合后勤服务。具体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辖范围内的(1)餐厨服务;(2)保安服务;(3)保洁服务;(4)驾驶服务;(5)零星维修工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条件及服务要求。
2.3服务期
服务期:36个月,从2025年7月1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具体服务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近3年(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2项物业服务项目(合同内容应至少包含1项本次拟采购内容)业绩。(应附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有)、合同、业主证明(如有)等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 近3年(2021-2023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5年4月16日8时30分 至2025年4月21日17时30分。
4.2 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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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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