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高新区“一带一路”公共安全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道路提档升级项目二期(景观绿化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3207722504280001005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高新区“一带一路”公共安全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道路提档升级项目二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连高审批复〔2025〕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连云港锦升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连云港锦升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连云港高新区“一带一路”公共安全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道路提档升级项目二期(景观绿化工程)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连云港高新区“一带一路”公共安全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道路提档升级项目二期(景观绿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高新区海州工业园;
2.3 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香海湖景观绿化,包括新建公厕、铺设园路广场、张拉膜施工、绿化种植以及配套建设小品设施、排水、照明设施工程;2、香海湖路(通灌南路-金桦路)、郁州南路(梧桐路-锡连路)道路红线外10米以及锡连产业园周边绿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1、香海湖实施景观绿化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公厕1座、铺设园路广场约6062㎡、张拉膜结构2座、绿地面积约41085㎡,并配套建设小品设施、排水、照明设施工程;2、香海湖路(通灌南路-金桦路)道路红线外10米实施绿化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绿化种植约22500㎡;3、郁洲南路(梧桐路-锡连路)道路红线外10米实施绿化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绿化种植约13000㎡;4、锡连产业园周边实施景观绿化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装约1850㎡,绿化种植约2540㎡;
2.6 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元): 17357576.80 ;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连云港高新区“一带一路”公共安全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道路提档升级项目二期(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桩基工程、硬景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
2.9 工期: 总工期为140日历天,各单项工程实际工期和开工时间以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本项目为绿化工程,对施工企业的资质不作要求 ;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须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说明: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提供学历证书或加盖职称评审部门印章的相关园林绿化专业职称评审申报表。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本项目不作要求);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注:除以上描述的竣工验收证明外,其他所有的初步验收、交工验收、完工验收等均不认可)。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 2025 年11月-2026年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 2022年 1 月 1 日(含)(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3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注:
(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内容以施工合同为准。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项目负责人、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或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确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5)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业绩中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
□3.4.2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 年内)、项目负责人(5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投标所用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6)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6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7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5.1评标入围
5.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5.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 20 家时,招标人选择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 全部入围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5.2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第三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一)投标报价(88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6 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决定。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88% 。
说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施工组织设计:10分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1 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不超过5页):1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不超过4页):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不超过10页):1分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不超过12页):1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不超过12页):1分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不超过28页):2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不超过9页):1分
8、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2分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以书面形式(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答辩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
答辩要求: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暂定为:2026 年2月 28日9时 00 分,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二楼开标六厅。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答辩,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
(三)业绩
投标人业绩:2022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3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有 1 个得 1分,最高得 2 分。
说明:
(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主体库或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或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确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4)评标方法中投标人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得重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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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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