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武进区太湖新一轮生态清淤工程一期工程施工四标沉淀池泥浆抽取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进区太湖新一轮生态清淤工程一期工程施工四标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常州项目经理部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泥浆泵、污泥泵及配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武进区太湖新一轮生态清淤工程一期工程施工四标。
2.2 工程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
2.3 建设工期:6个月。
2.4 招标文件编号:THHD-XMB-2025-02。
2.4 招标内容
标的:泥浆泵、污泥泵及配套设备租赁。招标内容具体如下: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租赁周期(台班) |
进场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 |
泥浆泵 |
30kw泥浆泵 |
套 |
12 |
91 |
2026.2.20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 |
含燃油 |
| 2 |
污泥泵 |
11KW污泥泵 |
套 |
9 |
91 |
2026.2.20 |
含燃油 |
|
| 3 |
配电柜、电缆线及配套皮龙管道 |
配电箱7个(一级柜1个、二级柜3个、三级柜21个)、16平方电缆线3400米;直径160pe管、皮龙2300米 |
项 |
1 |
91 |
2026.2.20 |
含燃油 |
|
| 说明:(1)所有进场设备出厂年限不能超过5年; (2)设备单价包含燃油费用;设备进出场费用包含在各自单价中,不再单独计价。 (3)需要10名指挥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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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须提供近两年(2023—2024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相关供货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5)体系认证要求: 投标人(生产商/经销商)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即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必须对应本次招标标的物;投标产品具备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6) 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企业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所代理品牌授权书,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7)质量保证能力证明: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
(8)投标人需提供自有设备证明文件,或广租合同;
(9)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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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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