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沙湖村、三星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市政施工总承包
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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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沙湖村、三星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已由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批文名为:关于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沙湖村、三星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编号为:坛发改投字[2026]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茅山旅游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沙湖村、三星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市政施工总承包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沙湖村、三星村 2.1.2建设规模:项目改建道路绿化约66235m2(其中三星村约43900m2,沙湖村约22335m2)、宅前屋后环境提升约3550m2(其中三星村约3000m2,沙湖村约550m2)、三星村道路白改黑、三星村新增排水沟及雨污水管建设约2123m、部分住宅新增青砖小矮墙、三星村改造混凝土压模路面约1400m2、农路改造(村内田埂路)、三星村停车场改造约3519m2(含道闸、监控)、三星村新增道路照明主路约6200m(含部分景观灯具)、三星村智能化建设(村内监控设施)、河塘整治提升(沙河村通济南河、三星村薛埠河)、村内杂乱杆线整治、村庄文化(小品元素提升、节点打造)等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10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7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2月24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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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不分专业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资格) 3.3 承担过类似工程: /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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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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