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关于舟山医院肿瘤综合治疗中心建设工程配套物流系统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900262040050000001-ZFCG-53-[2026]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舟山医院肿瘤综合治疗中心建设工程配套物流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四、综合评估分计分方法,第3点 |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在评分时,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审专家打分准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商务技术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评估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投标报价得分。 |
3、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由于更正公告格式字数篇幅限制,无法完全显示更正后的完整内容,详见本更正公告附件中更正后的采购文件相关内容。】 |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后的采购文件详见附件(潜在投标供应商可在登录政采云后在后台获取)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