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贺兰县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发改审复【2025】147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治区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配套解决(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贺兰县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 项目编号:ZJXD-HLX/C-26104
2.3 建设地点:京藏高速路以东、通山路以北、江南中心村以西1公里处,具体建设地点以自然资源部门审定。
2.4 招标范围:对贺兰县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1.工程总承包合同全面审核;2.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经济比选与可行性分析;3.专业设备与主要材料价格咨询与监控;4.工程进度款审核;5.工程变更论证评估全流程管理;6.工程索赔预防与争议协调解决;7.工程结算审核;8.竣工决算审核;9.项目绩效综合评价;10.全过程造价动态监控。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界满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且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工程造价)栏中进行登记备案,具有完成造价审计所必需的设备、软件和技术能力,并有相应的经验和实例;具有规范和完善的执业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熟知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熟知审计相关政策及制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满足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需求。
3.2 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专业)(提供执业证、注册证),其他人员需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3 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无行贿犯罪档案,投标人近一年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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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