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中宁县2025年(第二批)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中卫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中宁县2025年(第二批)已由中卫市林业和草原局以《关于宁夏中卫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中宁县2025年(第二批)作业设计的批复》卫林函〔202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及县级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宁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中宁县余丁乡、石空镇、舟塔乡、宁安镇、新堡镇、大战场镇、徐套乡和轿子山林场、清水河林场等7个乡镇和2个林场。
2.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面积8200.0亩,建设内容包括中幼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
1.中幼林抚育
中幼林抚育建设面积1800.0亩,其中:
中幼林抚育乔木建设面积430.0亩,开展苗木补植、浇水、修枝、除草、剩余物清理、标识牌等综合措施;
中幼林抚育灌木建设面积1370.0亩,开展平茬、剩余物清理、围栏封育等综合措施。
2.退化林修复
退化林修复建设面积6400.0亩,其中:
退化林修复乔木建设面积2000.0亩,开展补植、浇水、修枝、除草、剩余物清理、标识牌设置等综合措施。
退化林修复灌木建设面积4400亩,开展补植、浇水、平茬复壮、剩余物清理、病虫害防治、标识牌设置等综合措施。以及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3工期和养护期:工期214日历天,管护期:303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施工二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内容如下:
一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5 招标范围:项目建设总面积8200.0亩,建设内容包括中幼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中级(含以上)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及具备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培训合格证,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3.5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申请人,则谢绝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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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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